您现在的位置是:塔曼网 > 热点
上海证监局对绿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措施,3名时任高管被点名
塔曼网2026-07-17 10:40:00【热点】6人已围观
简介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》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根据《决定》,绿
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刘畅
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于近日发布《关于对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张玉良、上海张蕴、证监责令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局对集团决定》(简称“《决定》”)。

根据《决定》,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绿地控股,采取措施600606.SH)的改正管被全资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绿地集团”)作为公司债券H21绿地1、H21绿地2的任高发行人,在上述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存在以下问题:
一是点名2024年7至12月,绿地集团发生债务逾期,上海累计未偿余额101.02亿元;2025年全年,证监责令发生债务逾期,局对集团累计未偿余额97.95亿元;2026年以来至3月11日,绿地发生债务逾期,采取措施累计未偿余额25.45亿元。改正管被针对上述事项,任高公司均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4.8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。
二是2025年3月,绿地集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,未及时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5.13条第一款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的规定。
三是绿地集团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为-196.35亿元,亏损金额达到合并报表上年末净资产的13.94%,未披露临时报告,不符合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——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》(上证发〔2023〕175号)4.2.4条第六项的规定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条、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项的规定。

《决定》显示,张玉良作为绿地集团时任董事长,王晓东作为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,张蕴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,未能保证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,违反了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。
根据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2号)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上海证监局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对张玉良、张蕴、王晓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本 期资深 编 辑 周玉华
很赞哦!(4857)
下一篇: “新能源车收取养路费”?假的!
相关文章
- 贾跃亭回应出任FF全球CEO:真正的Founders Mode,不是头衔,而是责任
- 小静电大魔法!树兰书房科普活动趣味开课
- 顺风车乘客拒付高速费,00后车主直接掉头原路返回!“我不会惯着你们的,可以双输,但不能单赢”
- 视频丨长江引航员有多硬核?狭水道操控巨轮闯关
- 大行评级丨高盛:老铺黄金品牌动力持续,重申“买入”评级,目标价1108港元
- 走一线 改文风 | 赛罕区:党组织引领物业服务升级 绘就基层治理新图景
- 重庆市黔江区发生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6人受伤
- 突发!一架美军F-35战斗机遇紧急情况代码,需紧急降落
- 湖南建投集团一行到湖南机场集团对接交流
- 涉汉坦病毒疫情邮轮“洪迪厄斯”号船上人员开始疏散







